“大数据”与“多数据”等同吗?

2021-09-07 14:05:22

 密接人群锁定、疫情地图绘制、食品安全追溯、智能交通调度……在疫情防控和城市治理中,大数据的作用日益凸显。但对大数据的认知和理解上,有一点必须厘清:“大数据”不等于“多数据”,不是简单地把大量数据堆积在一起,而是要进行深度加工处理,进一步加强系统整合、数据整合、功能整合,提高信息的精准度、可靠度,让数据真正发挥作用,产生价值。

      有一种观点认为,大数据之“大”,就是多多益善、以量取胜。事实并非如此。大数据的“大”与大小没有关系,而是能级的高下,即对数据的“加工能力”。本轮疫情中,大数据虽然发挥了重要作用,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。探究问题背后的原因,在于数据采集、处理不够精准,在贯通、集成、共享等方面也有待提高。市民对此提出批评建议,一方面是警醒我们更好地尽职履责,把工作谋深做细做实;另一方面,也凸显出挖掘用好大数据的重要性、紧迫性,使之更具实战性、实用性。同时要坚持法治思维,实现在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的智慧化治理。

      大数据不仅是一种物态、一种技术,更是一种应用、一种思维。古人就已认识到“大数据”的作用。战国时期,魏国国相李悝把农民种地的收成,按年景分为“熟年”和“饥年”,具体又细分为“上中下”“小中大”等。国家根据不同的年景调整农产品价格,保护农民耕种的积极性。现代的大数据技术,无论是在归纳分析的广度和深度,还是在应用的场景、领域方面,都远远胜过古代版“大数据”。但本质是一样的:大数据的价值不在“多”而在应用,只有经过挖掘、加工的数据,才是有意义的数据,才能创造价值。

      在现代城市治理中,大数据是一项系统工程,涉及科学技术、政府行政、社会治理、公共服务等方方面面。我们的城市每时每刻都在产生海量数据,要想让数据真正发挥作用,需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,打破信息壁垒,拔掉“数据烟囱”,消除“数据孤岛”,促进互联互通、共用共享,形成以服务为导向的数据结构和应用体系。我们要从此轮疫情中总结经验教训,坚持需求导向、平战结合,加快建设符合南京实际、彰显特大城市特色的信息化应用平台,不断提高大数据应用的精细化、精准化水平,确保实用、管用、好用。

      城市的核心是人。再庞大再详实的数据,如果不能为人所用,就等同于废纸。用好大数据,应瞄准市民最关心的问题,挖掘群众最现实的需求,将数据资源切实应用于交通、教育、医疗等民生领域。让枯燥冰冷的数据有温度、懂人心,群众才能拥有更多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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